2019年苏州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花朵幼儿园与苏州市盲聋学校 合作办学项目——听障儿童融合教育招生简介
发布时间:2019.05.17
作者: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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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花朵幼儿园,位于西环路三元三村内,教育局直属单位。自2003年起幼儿园与苏州市盲聋学校合作开展听障儿童融合教育,“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十年创新与实践”先后荣获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和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幼儿园有资源教室2间,专业语训教师3名。融合教育不仅为听障儿童提供了良好的语言环境,更有利于儿童的全面发展。为让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能更好地享受优质教育,并为其他幼儿园接纳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示范辐射,2019年融合教育继续面向听障儿童招生:
一、招生班级及名额
小班6名;中班5名;大班2名
二、招生对象
1.年龄:
小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中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大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
2.招生范围及对象:
①佩戴助听器或植入人工耳蜗、能进行简单的日常会话的学龄前听障儿童。
②具有苏州市户籍的学龄前听障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稳定住所、稳定工作和稳定收入”一年以上的非苏州市户籍的学龄前听障儿童。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听障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在苏州市疾控中心网站自行打印的接种证明、第二代残疾证或医疗诊断材料、近三个月内的体检表(含肝功能)及家长身份证等材料到苏州市盲聋学校报名。其中医疗诊断材料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口学龄前听障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苏州市盲聋学校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有:
①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在户口所在地疾控中心网站自行打印的接种证明、第二代残疾证或医疗诊断材料。其中医疗诊断材料须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
②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户籍地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
③苏州市公安部门办理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满1年及以上);
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的居(租)住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卡)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
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务工证明或从事其他合法经营的工作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有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社会保险项目以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为准。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 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6月3日(8:30-16:00)
地址:苏州市盲聋学校(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寿桃湖路369号)
五、录取通知办法
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六、 咨询电话
0512-65229086-8809 吴老师
0512-65229086-8811 虞老师
苏州市盲聋学校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