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同携手,共探特教新境地 ——赴台湾参加“第三届海峡两岸特殊教育高端论坛” 汇报

发布时间:201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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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第三届海峡两岸特殊教育高端论坛”在台湾隆重举办,我校包葵副校长应邀参加了此次论坛活动。活动归来,包校长作了非常细致、深入的思考和总结,以“海峡两岸同携手,共探特教新境地”这一主题为全体教职员工作了一次专题讲座。讲座内容详实,见解独到,思考深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台湾特殊教育概况

她让我们了解到台湾特教发展由关怀少数到普及多元,将特殊教育视为是人民的基本教育权利,并立法保障,服务的对象优障兼容,包含13类身心障碍与6类资赋优异。

台湾融合教育兴起与世界融合改革几乎同步。20世纪60年代之前,台湾特殊教育以设立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之后受西方影响,台湾开始大力推行融合改革运动,特殊儿童的安置方式也趋向于多样化 :

•特殊学校、特殊班(附设于普通学校而以特殊学生为招收对象)
•资源班(接受该种措施的特殊学生部分时间在普通班与一般儿童一起上课,部分时间到资源教室接受资源教师的辅导)
•巡回指导(将特殊学生安置于普通班中,但由经过训练的巡回指导教师机动性对特殊学生提供直接服务)

•床边教学(类似送教上门)。 

安置方式的多样化基本满足了各类儿童接受教育的需要。

2.台湾特殊教育的立法建设

台湾重视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建立特殊教育行政体系及制度,推进特殊教育的规范化、法制化。

•1970年10月颁布《特殊教育推行办法》;
•1974年颁布《特殊儿童鉴定及就学辅导标准》;
•1975年颁布《特殊学校教师登记办法》;
•1984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法》;
•1987年进一步颁布了《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使《特殊教育法》的推行更趋于具体和完善。
•1997年,台湾当局又重新颁布了《特殊教育法》,以使特殊教育的政策“法规”更能适合特殊教育发展的需要。

“立法”层次较高,范围广也相对完善,对特殊教育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关键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接着包校长向我们介绍了论坛上大咖们的发言和交流情况,让我们了解到很多特殊教育最前沿的思想和理念,也更多地看到了台湾屏东大学特殊教育学系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

包校长还就在台湾参观到的两所学校在融合教育方面的工作特色作了比较详细的介绍,给我们以非常感性的了解,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太晚融合教育的具体做法和效果,给我们很大的启发和激励。